本报北京12月23日讯 记者赵文立从北京市物价部门获悉,12月25日起,北京市将在全市开展明码标价大检查。
据介绍,这次明码标价大检查,是为了保障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,迎接即将到来的元旦、春节,督促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国家计委新颁布的《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》行事而进行的。北京市物价部门有关负责人指出,明码标价方式(如标价签、价目表等)必须由物价部门进行监制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、销售和使用。自2001年1月1日起,降价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,要如实标明降价原因及原价、现价;各单位现行使用的未经监制的标价签、价目表可继续使用到明年6月30日;从明年7月1日起,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收购、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经营者,必须按规定的要求明码标价。据悉,这次明码标价大检查将到明年1月20日结束。